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编制好2026年预算,对支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算编制2026年自治区本级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财政收支形势,现将2026年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中央和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主要原则:一是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合理预测收入目标。二是支出预算有保有压、精准高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国家、自治区和市、县重大战略部署,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三是预算管理全面规范、透明高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依法依规公开预算信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四是防范风险,兜牢底线。落实新安全格局保 一以贯之抓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三保”等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2026年财政预算财力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根据上级预算指标安排,2026年全县年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53284.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7300.58万元,下降10.14%。其中:
1.上级补助收入134502.63万元,同比减少1054.93万元,下降0.78%。上级补助收入具体如下:增值税税收返还900万元,与去年持平;所得税基数返还50万元,与去年持平;体制补助收入777.62万元,与去年持平;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1357.51万元,同比减少531.18万元,下降1.6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913万元,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2.41%;结算补助收入31253.45万元,同比增加5240.9万元,增长20.15%;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425.49万元,同比增加2108.19万元,增长39.65%;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788.42万元,同比增加763.67万元,增长6.35%;边境地区转移支付7015万元,同比增加1178万元,增长20.18%;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9926万元,同比增加7055万元,增长245.73%;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85.04万元,同比增加336.33万元,增长96.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537.01万元,同比增加617.22万元,增长12.5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56.8万元,同比减少199.2万元,下降30.37%;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405.48万元,同比增加861.92万元,增长33.8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495.01万元,同比增加687.34万元,增长38.02%;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456.44万元,同比增加1171.85万元,增长411.77%;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614.11万元,同比减少7165.18万元,下降45.41%;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28.2万元,同比增加212.17万元,增长1323.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14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610.02万元,同比减少1900万元,下降75.7%;一般公共服务4万元(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66.67%;卫生健康246.63万元,同比增加134.54万元,增长120.03%;交通运输3350.26万元,同比减少9937.74万元,下降74.79%。
2.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9.3%。具体为:税收收入:安排税收收入2521万元,占本级财政收入的53.64%。其中:增值税 1900万元;企业所得税300万元;个人所得税3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5万元;印花税8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非税收入2179万元,占预算收入的
46.36%。其中:专项收入61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费8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3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55万元(苏格牧场收入5万元、羊湖景区租金420万元、商品房房租收入480万元、周转房及廉租房收入200万元、利息收入1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0万元;罚没收入104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3.调用稳定调节基金2053.24万元(2025年年末划上解343.18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12028.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上级预算指标安排,2026年全县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1097.7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798.58万元,减少71.83%。其中:
1.上级补助收入:264.9万元,同比减少765.23万元,下降74.28%。其中:(1)浪卡子县打隆镇念果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9万元(上级);(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8.9万元(上级);(3)小型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上级);(4)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27万元(上级)。
2.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收入:60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40%,具体为:土地出让金60万元。
3.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中调入到政府性基金收入:311万元,用于支付专项债券利息。
4.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461.8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上级预算指标安排,2026年全县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财力为0.28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078万元,增长37.5%。其中:
1.上级补助收入:0.078万元, 与去年持平。具体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078万元。
2.上年结转资金0.208万元。
三、2026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明细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53284.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7300.58万元,下降10.14%。具体为:
1.工资福利支出54916.87万元(含工资性42223.44万元、养老保险5483.8万元、医疗保险2635.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7.56万元、住房公积金4097.1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09.83万元),占总预算的35.83%,同比增加4280.71万元,增长8.45%。
2.法定支出 (业务及专项经费)84053.69万元(含2026年上解支出343.18万元、2026年调出至政府性基金中311万元),占总预算的54.84%,同比减少8874.1万元,下降9.55%。
3.公用经费支出1865.32万元,占预算的1.22%,同比增加37.38万元,增长2.04%(含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2.22万元)。
4.不可预见费(预备费)420万元,占预算的0.27%,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2.44%。
5.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支出12028.23万元,占预算的7.8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安排1097.7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798.58万元,减少71.83%。具体安排如下:
1.教育局:33万元。
2.民政局:37.9万元。
3.农业农村局:254万元。
4.财政局:311万元。
5.上年结转支出:461.8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28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078万元,增长27.27%。其中:
1.财政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078万元(上级)。
2.上年结转支出0.208万元。
四、2026年法定支出(业务及专项经费)安排明细情况
法定支出预算按照“零基预算”方式,结合全县财力实际和各预算单位的业务工作需求进行安排(法定支出安排中不含结转资金安排明细),具体为:
1.人大办:38.05万元。
2.组织部:3941.58万元。
3.组织部(驻村办):2759.72万元。
4.宣传部:62.6万元。
5.纪检委:50万元。
6.统战部:170.9万元。
7.社工部:430.63万元。
8.教育局:33564.43万元。
9.公安局:544万元。
10.司法局:121.04万元。
11.政法委:223.8万元。
12.人社局:945.68万元。
13.农业农村局:17944.55万元。
14.林草局:3133.71万元。
15.财政局:2408.48万元。
16.人武部:62.54万元。
17.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浪卡子县分局:154.77万元。
18.外事办:3363.05万元。
19.水利局:1684.46万元。
20.自然资源局:124.36万元。
21.交通局:3617.77万元。
22.住建局:1776.01万元。
23.审计局:4万元。
24.文旅局:541.79万元。
25.民政局:2496.8万元。
26.卫健委:1717.16万元。
27.卫生服务中心:678.53万元。
29.市监局:4万元。
30.融媒体(电视台):127.54万元。
31.打隆镇:49.2万元。
32.白地乡:54.9万元。
33.张达乡:35万元。
34.阿扎乡:43.7万元。
35.卡龙乡:36.4万元。
36.卡热乡:33万元。
37.伦布雪乡:55.3万元。
38.普玛江塘乡:37.8万元。
39.多却乡:48.1万元。
40.浪卡子镇:47万元。
41.消防大队:7.14万元。
42.各寺管会:60万元。
五、公用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6年我县公用经费预算以按实有人数进行安排(除寺管会外);县直各单位及乡镇共计1299人,其中:县直单位行政260人(其中县级干部25人)、事业292人、工人31人;乡镇行政219人、事业236人、工人5人;寺管会编制63人;政法系统行政182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事业9人、工人2人。
公用经费标准为:(1)县级领导干部公用经费年人均14835元;(2)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年人均7835元;(3)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年人均8000元;(4)特殊部门公安、司法、消防、政法委、纪检委、统战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自治区财政保障标准以专项经费形式列到预算;(5)县直各单位选派村第一支部书记公用经费安排在原单位,乡镇选派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公用经费安排在各乡镇公用经费预算中,(6)寺管会按编制人数列入预算。(注:经2024年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3期研究通过,在人均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标准不提高的前提下,各预算单位按照实际需求填报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金额)。具体分为:
1.县委办:实有23人*公用经费7835元=180205元,县级干部4人*7000元=28000元(差额),合计208205元(行政16人(含县级干部4人)、事业6人、工人1人)。
2.政府办:实有33人*公用经费7835元=258555元,县级干部9人*7000元=63000元(差额),合计321555元(行政19人(县级干部9人)、事业11人、工人3人)。
3.人大办:实有12人*公用经费7835元=94020元,县级干部4人*7000元=28000元(差额),合计122020元(行政11人(含县级干部4人)、工人1人)。
4.政协办:实有10人*公用经费7835元=78350元,县级干部3人*7000元=21000元(差额),合计99350元(行政9人(含县级干部3人)、工人1人)。
5.组织部:实有29人*公用经费7835元=227215元,县级干部1人*7000元=7000元(差额),合计234215元(行政9人(县级干部1人),事业20人)。
6.宣传部:实有16人*公用经费7835元=125360元,县级干部1人*7000元=7000元(差额),合计132360元(行政7人(含县级干部1人)、事业9人)。
7.纪检委:实有34人*公用经费8381元=284954元,实有34人*业务费11416元=388144元,合计673098元(行政29人(县级干部1人)、事业4人、工人1人)。
8.统战部(工商联):实有12人*公用经费14835元=178020元,县级干部1人*7000元=7000元(差额),合计185020元(行政12人(县级干部1人))(收回县级干部7000元差额)。
9.社工部:实有6人*公用经费7835元=47010元(行政6人)。
10.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有15人*公用经费7835元=117525元(事业7人、工人8人)。
11.发改委:实有13人*公用经费7835元=101855元(行政8人、事业4人、工人1人)。
12.教体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6人、事业3人)。
13.公安局:实有155人*公用经费8381元=1299055元,实有155人*业务费11416元=1769480元,合计3068535元(行政154人(含县级干部1人)、工人1人)。
14.司法局:实有17人*公用经费8331元=141627元,实有17人*业务费4936元=83912元,合计225539元 (行政14人、事业3人)。
15.政法委(国安办):实有21人*公用经费8641元=181461元,实有21人*业务费5781元=121401万元,合计302862元(行政14人、事业6人、工人1人)。
16.人社局:实有21人*公用经费7835元=164535元(行政6人、事业10人、工人5人)。
17.农业农村局(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实有38人*公用经费7835元=297730元(行政7人、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事业31人)。
18.林业和草原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9人)。
19.财政局:实有12人*公用经费7835元=94020元(行政8人、事业3人、工人1人(投资公司))。
20.外事办:实有5人* 公用经费7835元=39175元(行政5人)。
21.水利局:实有6人*公用经费7835元=47010元(行政5人、工人1人)。
22.自然资源局:实有10人*公用经费7835元=78350元(行政5人、事业5人)。
23.交通局: 实有8人*公用经费7835元=62680元(行政6人、工人2人)。
24.住建局:实有10人*公用经费7835元=78350元(行政10人)。
25.应急管理局: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7人)。
26.审计局:实有8人*公用经费7835元=62680元(行政8人)。
27.统计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5人、事业4人)。
28.群团工作部: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7人)。
29.文旅局:实有21人*公用经费7835元=164535元(行政5人、事业16人(援藏1人))。
30.商务局:实有10人*公用经费7835元=78350元(行政5人、事业4人、工人1人)。
31.民政局:实有16人*公用经费7835元=125360元(行政6人、事业8人、工人2人)。
32.卫健委:实有8人*公用经费7835元=62680元(行政8人)。
33.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实有135人*公用经费7835元=1057725元(事业134人、工人1人)。
34.编译局:实有3人*公用经费7835元=23505元(行政3人)。
35.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8人*公用经费7835元=62680元(行政8人)。
36.打隆镇:实有52人*公用经费8000元=416000元。(行政23人、事业28人、工人1人)。
37.白地乡:实有44人*公用经费8000元=352000元。(行政22人、事业22人)。
38.张达乡:实有49人*公用经费8000元=392000元。(行政24人、事业25人)。
39.阿扎乡:实有44人*公用经费8000元=352000元。(行政23人、事业19人、工人2人)。
40.卡龙乡:实有40人*公用经费8000元=320000元。(行政20人、事业19人、工人1人)。
41.卡热乡:实有43人*公用经费8000元=344000元。(行政21人、事业22人)。
42.伦布雪乡:实有51人*公用经费8000元=408000元。(行政24人、事业27人)。
43.普玛江塘乡:实有33人*公用经费8000元=264000元。(行政18人、事业15人)。
44.多却乡:实有49人*公用经费8000元=392000元。(行政20人、事业29人)。
45.浪卡子镇:实有55人*公用经费8000元=440000元。(行政24人、事业30人、工人1人)。
46.融媒体(电视台):实有15人*公用经费7835元=117525元(事业13人、工人2人)。
47.羊卓景区管理局:实有5人*公用经费7835元=39175元(行政5人)。
48.嘎多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49.拥布多寺寺管会:编制有6人*公用经费14835元=89010元。
50.宗棍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1.桑顶寺寺管会:编制有8人*公用经费14835元=118680元。
52.塔林曲地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3.扎热桑丹曲林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4.扎西归桑曲林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5.康如拉康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6.绒布拉康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7.新杂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8.珠地寺寺管会:编制有4人*公用经费14835元=59340元。
59.盟嘎曲地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六、2026年盘活存量资金使用方案(明细)
为更好地发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全县各单位“三保”领域的各项支出需求,现将盘活使用存量资金4723.74万元,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1.县委办:67.88万元。
2.政府办:92.59万元。
3.人大办:286.4万元。
4.政协办:116.39万元。
5.组织部:285.46万元。
6.组织部(驻村办):61.3万元。
7.宣传部:69万元。
8.统战部:44.51万元。
9.纪检委:77.5万元。
10.社工部:38.16万元。
11.发改委:24.73万元。
12.教育局:25.3万元。
13.公安局:57.76万元。
14.司法局:18.5万元。
15.政法委:208.39万元。
16.人社局:401.4万元。
17.农业农村局:544.65万元。
18.林草局:176.5万元。
19.财政局:206.87万元。
20.税务局:5万元。
21.气象局:20.5万元。
22.人武部:20万元。
23.外事办:16.23万元。
24.水利局:53.38万元。
25.自然资源局:4.5万元。
26.交通局:5.5万元。
27.住建局:115.5万元。
28.应急管理局:23.5万元。
29.审计局:10.5万元。
30.统计局:33.88万元。
31.群团工作部:350万元。
32.文旅局:316.71万元。
33.商务局:406万元。
34.民政局:143.5万元。
35.卫健委:65.03万元。
36.卫生服务中心:28.87万元。
37.藏医院:0.5万元。
38.编译局:1.5万元。。
39.市监局:10.5万元。
40.打隆镇:57万元。
41.白地乡:7万元。
42.张达乡:41.69万元。
43.阿扎乡:32万元。
44.卡龙乡:7万元。
45.卡热乡:7万元。
46.伦布雪乡:7万元。
47.普玛江塘乡:7万元。
48.多却乡:7万元。
49.浪卡子镇:7万元。
50.融媒体(电视台):4.5万元。
51.景区管理局:8.5万元。
52.消防大队:60.88万元。
53.各寺管会:6.3万元。
七、相关要求及说明
1.2026年财政收支预算是根据上级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县财务科学认真编制的,请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区、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年初安排的预算安排,确保本单位正常运行和干部职工出差下乡、维稳等补助的发放,补助标准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215号)、《山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财行〔2020〕10号)《浪卡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浪财发〔2020〕7号)文件精神执行,决不允许拖欠干部职工正常补助。
2.全县干部职工伙食补助每人每月以600元标准,包括公益性岗位、乡村振兴专干、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乡(镇)干部伙食补助下拨至所在乡(镇),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伙食补助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安排预算,无单位单独开灶的,后期统一调剂至县后勤服务中心(注:除了单独开灶的部门外)。
3.法定经费(业务及专项经费)要加强专项管理,不断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经费均安排在各预算单位,但专项经费支出时必须通过分管县级领导意见及局务会(主任会)研究后,方能进行使用,报账时须经单位会计审核票据签字、部门财务负责人签字、分管县级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并做到专款专用。
4.今年预算考虑多方因素,但各单位依然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的思想,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本着“过紧日子”的要求,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超支不追加,公用经费报账时须经单位会计人员审核票据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实行单位预算后,各预算单位应认真执行本单位预算,上级安排专项资金遵循“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管理原则,本级财政安排公用经费及业务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70号)及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在本年度12月20日之前用完,如有结余,财政局不征求单位任何意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统一收回财政国库或调减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的安排。
6.根据山财社字〔2005〕187号文件规定,县卫生服务中心和藏医院人员工资补助、休假包干路费按照核定的编制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标准和政策规定,由本级财政全额保障,县卫生服务中心和藏医院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自我补偿,单位不得随意抬高收费标准。
7.2026年本级预算按照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优先保障“三保”的原则,科学认真编制,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做到应列尽列,然而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幅较低,与实际财力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县本级承担的配套比重逐年增加,财政压力明显加重,部分需求拟从下一步的盘活存量资金和上级财政部门新增分配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等财力中优先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