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南市司法局关于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山司发(2020)10号)《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等要求,浪卡子县对2015年—2023年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是继续有效5件;
二是拟修改10件;
三是失效1件;
四是废止18件。
附件:1.浪卡子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浪卡子县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浪卡子县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浪卡子县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