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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处理11起拒收现金违法行为

2022-02-18 10:18:09 来源:浪卡子县微信公众号“羊湖之声”

近年来,随着微信、支付宝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流行及普及,部分商户出现了排斥使用人民币纸币及硬币的现象。为切实维护全体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人民币纸币及硬币流通环境,人行拉萨中支联合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肃处理我区拒收人民币纸币及硬币的行为。

01去年我区处理11起拒收现金违法行为

随着非现金支付方式的不断普及,拒收现金的现象也开始出现。2021年1月7日,谭女士在拉萨优品超市买东西,用硬币付款时被店员拒收,这可惹恼了谭女士:“硬币也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为啥不收?”

记者了解到,2021年,根据群众举报,人行拉萨中支处理辖区内11起拒收现金违法行为。人行拉萨中支工作人员及时赴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对存在拒收行为的商家现场讲解人民币流通相关政策,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02拒收法定货币属于违法行为

人行拉萨中支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是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西藏在货币投放及流通领域的相关政策跟全国同步执行,没有任何特殊性。人民币(包括纸币、硬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在支付领域的法定地位依然没有任何改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拒收现金都是违法行为。

03公布举报电话,群众可投诉

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制定《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指引》,明确规定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定性及处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根据《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指引》规定,向广大社会群众宣传相关政策,提供拒收现金行为投诉举报电话。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肃处理我区拒收人民币纸币及硬币的行为。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对拒收现金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0891-6323198进行投诉举报,社会公众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投诉电话12363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及拒收人民币纸币及硬币实际情况,依法予以处理。”人行拉萨中支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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