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团体拟注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浪卡子县商会提交注销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核查批复,浪卡子县商会自成立以来,长期与工商联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无独立理事会、无专职工作人员、无独立办公场所、无独立银行账户,日常管理、业务开展、财务收支均由工商联统一统筹,不具备社会团体独立法人规范运行条件。
为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规范整治工作要求,杜绝机构职能重叠、空壳运行问题,经本商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现申请注销浪卡子县商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浪卡子县商会停止一切对外活动,不再行使社会团体职能。公告期限45天,商会注销后的相关后续工作由主管单位统一承接处置。
特此公告。
申报地址:浪卡子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893-7382446
特此公告。
浪卡子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