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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

2026-07-24 16:37:0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动态调整完善机制,按照自然资源部西藏自治区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浪卡子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以下简称《维护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维护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现就《维护方案》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724日起至202683

二、反馈方式

个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在邮件名称上注明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公示稿)公示意见建议”字样。

三、联系电话:0893-7382625

四、联系地址:浪卡子县羊卓路55号(县自然资源局)

五、电子邮箱:lkzxgtj@163.com

附件: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公示稿)

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2026724


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公示稿

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20267


一、前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第七次、第八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调整完善的工作部署要求。在维护依法审批的《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基础上,根据国家、自治区、山南市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度动态维护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浪卡子县实际,开展《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以下简称《维护方案》)工作。

二、总则

(一)编制目的

落实高质量发展空间支撑,提升规划适应性。全面对接各级十五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将各级政府重大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空间上予以落实,在不突破上位规划确定的各项保护目标和控制指标基础上,不改变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格局下,对三条控制线、规划分区、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城市重要控制线、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城乡发展空间及支撑体系等进行正向优化。支撑边境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完善城乡规划管理、提升规划适应。以保证项目实施落地,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为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浪卡子提供坚实的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令第17号,2025101日起施行);

5.《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

6.《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441日起实施);

7.《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

8.《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

9.《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藏自然资发〔20264号);

10.《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技术方案(试行)》。

11.《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浪卡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维护范围

与《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致,为浪卡子县全部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7970平方千米,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包括28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浪卡子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北起G349入城交叉口,南至县城供暖中心,西起县供水厂,东至县城污水处理厂,面积140.16公顷。

(四)维护原则

1.底线约束与总量管控原则

坚决维护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确保规划目标指标不得低于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遵循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不突破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任务,不改变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总体格局。

2.刚性约束与弹性管理相结合

严格遵守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在符合动态维护规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统筹优化。制定三条控制线的正向优化方案,作为空间管控底线。对尚不明确选址布局的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作为规划实施依据。

3.战略引领与问题导向并重

衔接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全面对接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重点加强对各级十五五重点建设项目的衔接纳入,提升规划的前瞻性。基于总体规划体检评估成果,回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体检评估优化建议,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提升规划的实施落地性。

4.正向优化与质量提升原则

在总体保持三条控制线格局稳定的前提下,遵循三条控制线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关于正向优化的标准和要求,不得开展不符合正向优化标准的调整,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生态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生态保护红线任务不减少、功能有提升、布局更完善;城镇空间总量不突破、布局更聚集、城镇功能品质有提升。

(五)核心任务

本次动态维护聚焦四大核心任务:一是纠偏与修正,修正因调查口径变化、地类转换导致的三线矛盾图斑和边界不贴合问题;二是优化与提质,以劣出优进为原则,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和质量提升;三是保障与疏解,调出红线内合法合规的清洁能源及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冲突区,释放发展空间。

三、动态维护方案

(一)空间管控边界维护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衔接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生态有提升、布局更优化”原则,坚持“优进劣出”“以进定出”,正向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维护后,全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保护任务,优化后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生态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维护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82万亩。

2.生态保护红线

在严格保护生态系统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在不突破经批准的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指标前提下,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按照“任务不减少、功能有提升、布局更完善”原则相应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后,浪卡子县生态保护红线较维护前面积有增加,生态功能用地占比较维护前有提高,布局更合理,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的正向优化要求维护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63.14平方千米。

3.城镇开发边界

为保障十五五期间重大战略项目落地,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动态维护严格遵循总量不突破、布局更集聚、城镇功能品质有提升的原则,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生态保护要求、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推动城镇空间集中连片、合理布局、集约高效利用。维护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保持不变,扩展倍数为1.21,保持不变。

(二)规划分区维护

结合“三线”正向优化以及耕地与国土绿化专项规划成果,同步联动调整规划分区。衔接现代化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工作的用地需求,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土地利用等多项因素,开展局部优化,保障空间管控边界布局与规划分区内容相匹配

(三)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维护

结合三条控制线、其他空间管控边界、规划分区动态维护,聚焦规划实施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系统统筹,对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布局进行动态维护,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重点落实“十五五”重大建设项目及城市更新改造新建项目,保障重点产业项目落地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求,维护土地权属完整,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四)城市重要控制线维护

本次维护浪卡子县中心城区不涉及对城市黄线、城市紫线的调整。本次维护划定城市绿线6.19公顷,与现行总规保持一致。本次维护划定城市蓝线0.23公顷,较原总规增加0.01公顷。

(五)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维护

衔接十五五规划和部门建设计划,补充完善重点项目。收集整理自治区重大能源、交通、水利设施项目表,以及浪卡子县十五五规划和部门十五五规划项目清单,明确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所在地区等项目信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其中有矢量范围的项目,落实用地边界;无矢量范围的项目,纳入清单管理。维护后增补纳入566个项目,交通类项目116个,能源类项目25个,水利类项目57个,公服类项目97个,环保类项目17个,旅游类项目26个,民生类项目178个,产业类项目15个,其他项目35个。

四、可行性分析

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未突破已批复的《浪卡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保护目标任务,未改变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格局,以正向优化为原则,通过优化管控边界、统筹要素配置、精准服务供给、保障战略项目等路径,持续筑牢安全底线、提升资源配置效能、完善空间布局、落实重大发展部署,全面增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时效性与前瞻性,为浪卡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坚实空间支撑

(本方案所有数据以最终上报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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