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聘兼职仲裁员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根据《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浪卡子县2026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拟解聘罗布桑珠专职仲裁员,仲裁证编号:Z.5405310001聘期:2023年6月16日-2028年5月15日)普布次仁专职仲裁员,仲裁证编号:Z.5405030002(聘期:2023年6月16日-2028年5月15日)
本次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浪卡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
浪卡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