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卡子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人员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浪卡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执法人员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执法证号 | 备注 |
1 | 罗桑次仁 | 男 | 法制审核人员 | |
2 | 何巍 | 男 | 26030554010 | 法制审核人员 |
3 | 边巴 | 女 | 26030554003 | |
4 | 曲珍 | 女 | 26030554002 | |
5 | 徐鹏 | 男 | 26030554006 | |
6 | 格桑桑珠 | 男 | 26030554009 | 驻村 |
一、执法人员基本信息
目前,实际在岗人员5人,目前5名人员具备有效的文化执法证件,可依法履行林业和草原的各项执法职责。
二、执法人员职责
1.资源保护执法:监督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管理,查处非法采伐、毁坏林木、违规占用林地草原、破坏湿地及沙化土地非法开发等行为。
2.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活动,查处非法交易、伤害野生动植物及破坏栖息地的行为;协助开展疫源疫病监测与救护繁育相关执法保障。
3.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查处违规开发、侵占保护地、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配合做好保护地调整申报相关执法核查。
4.林草生态修复执法:督促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保护等生态工程落实,查处工程实施中的违规操作等行为。
5.防灾减灾执法: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执法,查处违规用火、破坏防火设施等行为;监督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与检疫工作,查处违规调运、藏匿疫木等行为。
6.行业监管执法:规范林产品加工、集体林权流转等活动,查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监督林业项目资金使用,查处虚报冒领、挪用生态补偿资金等行为。
7.普法与程序执行:开展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生态保护知识;严格按法定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文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监督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对浪卡子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893- 7383033
我们将对投诉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西藏浪卡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