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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卡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的公示

2025-11-17 15:39:42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浪卡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浪卡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浪卡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浪卡子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执法证号码

行政执法范围

1

扎西旺久

26030530004

县本级

2

益西曲珍

26030530012

县本级

3

米玛桑珠

26030530009

县本级

4

丁洋洋

26030530011

县本级

5

琼吉

26030530002

县本级

三、浪卡子县市场监管局清理行政执法人员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执法证号码

清理原因

1

晋美

26030530001

调离岗位

2

薛燕

26030530003

调离岗位

3

格桑顿珠

26030530005

调离岗位

4

次仁措姆

26030530006

调离岗位

5

阿旺布琼

26030530007

调离岗位

6

杨丽菊

26030530010

调离岗位

四、执法权限执行国家、自治区、山南市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五、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相关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六、执法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浪卡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山南市浪卡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执法监督电话

全国12315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电话:12315。

浪卡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0893-7382362。

   

浪卡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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