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2024年10月18日至12月6日,十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组进驻我单位开展常规巡察,12月13日,十届县委第七轮巡察三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组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全盘认领,认真分析原因,逐项进行整改销号,有序推进反馈内容的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深入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我局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指导督促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推、有人落实。
(二)周密部署,跟踪督办。一是12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规定(试行)》《布多书记在听取十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等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整改时限;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不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分管负责人及时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三是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集中进行讨论,及时找出整改方式方法,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4个方面9项21个问题,我单位逐一深入分析反馈的问题后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详实了整改措施,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完成19个问题,正在整改2个,建立完善2项制度,全体干部思想意识、工作流程、效率、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有了实质性提升。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
整改内容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彻底。党支部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识不足,执行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严从细审核把关,明确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以及各种专题会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必学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以县委宣传部等专班组检查各单位“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为契机,局内部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严从细审核把关,明确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党员大会以及各种专题会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必学内容,从巡察反馈至今共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7次、党组学习4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局党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撰写1篇“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同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党支部、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了“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助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是政策法规学习不到位。党支部对统计政策法规学习研究不够。2021年至2023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仅组织2次集中学习,干部职工未开展自学。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利用党组、党支部学习等为载体,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做到应知尽知、应懂尽懂。二是适时利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针对上述文件重要内容在全局干部职中开展理论知识测试、竞赛等,促使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强化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科学合理安排党组、党支部集体学习和自学计划,让全局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强化业务领域理论知识,努力使每一位业务人员都能成为统计业务行家里手。三是结合关于印发《市委巡察办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推动《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贯彻落实,积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等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积极配合本级及上级组织、巡视巡察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安排统计局干部参与巡视巡察来提高个人职业素养,并通过参加巡视巡察来丰富个人经验,有效指导全局规范开展各项工作,让全局工作在明确的目标和严格的监督下健康发展。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6次。二是2024年12月27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暨主题党日活动,随后对掌握的知识进行测试,让全局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强化业务领域理论知识,努力使每一位业务人员都能成为统计业务行家里手。三是专门安排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骋参加自治区第六轮、第七轮、第八轮巡视,拓宽视野,增强本领,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为统计局各项工作在严格的制度和监督下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统计执法和统计监督工作谋划不力。党支部督促干部职工考取统计执法证力度不够。截止巡察进驻,全局干部职工未取得统计执法证,无法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衔接,克服统计执法人员报考条件苛刻,组织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证资格的干部职工报名参加考试,并鼓励参加上级部门进行的考前辅导,尽早突破浪卡子县统计执法持证人员零的记录,为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奠定基础。二是在整改期限内积极利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在全局内组织干部职工举办统计执法证考试专题学习。学习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案例分析等重点知识。同时,利用线上学习平台,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方便干部职工自主学习与巩固知识。三是党支部出台内部激励措施,对积极备考并成功考取统计执法证的干部职工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取得统计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人员的积极性。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积极组织在2024年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证资格的1名行政干部参加了区市两级举办的统计执法证考试专题学习培训会,并参加了统计执法持证考试,目前未取得统计执法证。二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安排的课程内容,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同时要求本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国家执法考试,争取取得统计执法证。三是党支部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激励措施,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深入企业开展统计工作不到位,服务企业主动性不强。2021年至2023年,听取统计调查对象意见建议不经常,了解企业发展短板弱项不具体,深入分析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状,提出意见建议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统计业务工作任务,梳理辖区内限上企业和限下抽样企业建立服务台账,点对点服务企业,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定期联系走访制度,通过入企走访、电话或微信联络等方式联系企业,保证企业出现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三是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定期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帮助企业提高统计工作水平,设立专门服务热线,及时解答企业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新出台的统计政策法规,及时向企业宣传解读,确保企业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四是围绕企业市场竞争力、技术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调研。通过数据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深入剖析企业发展的短板弱项,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调查对象服务台账,统计业务工作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调查对象,点对点服务调查对象,截止目前,共开展业务检查指导工作10余次。二是制定定期联系走访企业制度,同时公布我局业务人员联系方式,时刻与企业保持畅通。三是结合业务工作需求,主动对接企业,定期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一对一帮助企业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并设立专门服务热线,统计局业务工作人员将及时解答企业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新出台的统计政策法规,及时向各单位、各乡(镇)以及企业宣传解读,确保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四是围绕限上企业市场竞争力、产品推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根据市场调整产品促推销能力等方面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完成调研报告1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是经济运行分析能力不足。对影响经济指标的因素提供反馈预警信息不多,经济发展参谋助手作用不明显。2021年至2023年,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不够,统计分析转化为有效指导工作成效不具体。
整改措施: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议,共同商讨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和潜在风险。在会议中,共享各自掌握的数据和信息,共同对经济形势进行研判。二是定期开展“业务讲解日”活动,通过业务人员根据各自领域所掌握的知识向单位内其他专业领域干部职工和基层统计人员讲课的方式提高个人专业素养,从而提升履职能力,为更精准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奠定基础。三是安排业务人员针对各自从事专业领域,制定严格的定期撰写分析报告制度,要求撰写报告规范,明确报告结构、内容深度、分析方法等要求,从专业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报告能准确反映经济运行状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采取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议,共同商讨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和潜在风险。在会议中,共享各自掌握的数据和信息,共同对经济形势进行研判。二是一次局务会议安排一项业务工作人员讲解该专业领域相关知识,本次局务会议专门讲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业务知识。三是安排业务人员针对各自从事专业领域,制定严格的定期撰写分析报告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共撰写5篇各专业领域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4: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差距。
维护稳定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党支部对常态化值班带班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未安排干部职工常态化值班带班,未制定维稳处突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干部职工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国安办)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值班制度,制定常态化值班表,并按照值班表落实好值班各项要求。二是及时制定维稳处突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应急处突演练,提升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以重大敏感节点绝对安全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在辖区内开展值班巡逻、矛盾纠纷排查等维稳中心工作,确保敏感节点、重点时段平稳过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国安办)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值班制度,制定常态化值班表,并按照值班表落实值班各项要求。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了2025年统计局维稳重要时段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并开展了1次演练活动。三是要求值班带班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辖区内开展值班巡逻、矛盾纠纷排查等维稳中心工作,确保敏感节点、重点时段平稳过渡,截至目前本领域未发生过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等事件。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偏差
整改内容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落差。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有缺项。2021年至2023年,党支部未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
整改措施: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党支部学习会议中,进一步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三是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承担起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四是在工作中坚持自省、自励、自勉,经常开展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工作是否到位、执行是否有力、把关是否缺失,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是否落实到位,哪些地方需要改进等。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党支部学习计划中,并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相关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和认识。二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了当前形势,研究解决了目前存在的瓶颈和短板,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三是我局主要领导通过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教育管理、带头廉洁自律等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发挥了“头雁效应”,切实承担起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四是结合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批评利剑时刻警醒。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2021年、2022年未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风险点排查不精准、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未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大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分享对岗位廉政风险的认识与体会。二是全面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划定风险等级,及时对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防控措施和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内部权利的约束性和制约性,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大讨论1次,撰写5篇个人廉政风险防范心得体会。二是认真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划定风险等级,及时对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防控措施和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内部权利的约束性和制约性,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主要领导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心谈话,开展廉政谈心谈话5次。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6: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差距。报账审核把关不严,擅自调剂经费科目。重复报销油料费、差旅费3笔0.49万元。未经财政局审批,擅自调剂公用经费科目19笔4.15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财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财务相关制度知识学习,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审核相关凭证资料,保证凭证的完整性,同时财务分管在审批签字时,要对报销凭证材料进行复核,对凭证重复、不全的一律拒签。二是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工作,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要求,建立电子发票报销登记台账,通过登记管理来降低电子发票重复使用的风险。三是因科目设置不合理,确需调剂使用的,通过“三重一大”研究,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不得未经允许私自调剂。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财务相关制度知识学习,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审核相关凭证资料,保证凭证的完整性,同时财务分管在审批签字时,要对报销凭证材料进行复核,对凭证重复、不全的一律拒签。二是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要求,建立电子发票报销登记台账,对巡察反馈以后的所有电子发票进行重新梳理,确保了电子发票重复使用的风险。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要求,向县财政局申请一份《关于2024年公用经费科目调整请示》,经县财政局同意后做了调整。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7:作风建设不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整改不到位。2023年党支部“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整改方案与整改工作情况报告问题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对照“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我本单位实际,撰写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党建各项任务清单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年初制定的党建计划,认真撰写上半年、全年党建总结,并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杜绝出现内容雷同现象。三是由索朗曲珍同志做好在岗及出差人员考勤工作,同时参加党支部理论学习会的干部职工需按时签到参会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2024年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统计局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撰写了《统计局2024年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总结》。二是认真对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党建每月任务清单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2024年年初制定的党建计划,同时结合党建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撰写了年度总结1篇、一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1篇,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工作开展资料。三是索朗曲珍同志负责登记本单位在岗及出差人员考勤工作,同时参加党支部理论学习会的干部职工按时签到参会情况。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短板。
整改内容8:推动党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不到位。
一是党支部发挥作用不够。2022年、2023年未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至2023年,未达到每季度开展1次党课的要求。未召开党员大会研究确定主题党日主题及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党课每季度1次的会议制度,通过党支部会议及时研究确定主题党日主题及内容,并由旦增央珍同志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由党建分管领导陈骋、曲尼卓玛同志及时检查记录撰写的规范与完成情况同时向党组书记进行定期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全国全区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5年全局党建各项任务,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7次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按照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要求严格执行,同时通过党支部会议及时研究确定主题党日主题及内容,并由旦增央珍同志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政治生活不严肃。2021年、2022年党支部、党员未制定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2021年至2023年,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避重就轻,未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对照问题清单,及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问题清单的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二是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由党建分管领导陈骋、曲尼卓玛一同提前审核会前准备情况,并在会前学习上进行通报。三是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避重就轻、应付了事、做老好人,真正使得会议效果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每名党员干部必须做到照单全收、虚心接受并予以改正,真正使会议取得团结、批评、再团结的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对照问题清单,及时制定了党支部及党员问题清单的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二是我局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到了会前准备、会前审核等各项环节,并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情况。三是我局通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做到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了避重就轻、应付了事、做老好人现象,真正使得会议效果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照单全收、虚心接受并予以改正,会议取得了实效。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议事规则不完善。以党内会议代替局行政会议,大额资金使用未上会研究。2021年至2023年,未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未召开局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落实调查员补助2.0万元未上会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二是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本单位所有资金支出、人员推荐等重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有效遏制大额资金未上会研究情况再出现。三是安排专人按照统一管理、分开记录的原则对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局办公会议、局务会以及其他各类专题会议进行完整、规范记录,及时完善各类会议记录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统计局党支部议事规则》,并要求全体党员遵照执行。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单位每笔资金支出、人员推荐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了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有效遏制了大额资金未上会的现象。三是安排2名工作人员完整、规范的记录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局办公会议、局务会以及其他各类专题会议内容。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确定旦增央珍为入党积极分子未召开党员大会通过,未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发挥作用不明显,未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及学习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及不足,未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确定旦增央珍为入党积极分子未召开党员大会通过问题,统计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由相关资料予以佐证。二是我局党支部继续认真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严格按照《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强化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培养联系人和本人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定期与不定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及学习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按期向党支部进行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统计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我局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强化了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培养联系人和本人认真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相关内容,培养联系人党支部书记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及学习情况。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是会议记录不标准。2023年6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购买平板电脑,未记录研究结果。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员大会研究事项的,严格落实所有党员逐一表态发言和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并由专人负责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工作。二是制定党支部会议记录标准流程。在会议开始前,记录人员需明确会议主题、议程,准备好记录工具。会议过程中,记录人员要全神贯注,详细记录会议讨论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重要观点及最终决策。每一项重要议题讨论结束后,记录人员需向主持人及参会党员简要复述记录内容,进行当场确认,避免信息遗漏或错误。会议结束后,记录人员要及时整理会议记录,交予主持人审核签字,确保记录准确无误。三是设立会议记录审核岗位,由党建分管曲尼卓玛副局长担任审核人。每次会议记录完成后,审核人要对记录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检查记录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语言表达是否恰当等。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记录人员进行修改。同时,定期不定期对一段时间内的会议记录进行抽查,保证记录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我支部再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员大会7次,研究经费事项3次,严格落实所有党员逐一表态发言和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并由专人负责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会议规范化、民主化。二是严格按照,在会议召开前由曲尼卓玛副局长按照支部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并提示会议记录人员索朗曲珍和旦增央珍需要按明确的会议主题、议程准备好记录工作。会议结束后,将会议记录内容递交会议主持人当场确认。三是通过会议记录审核岗,由分管党建曲尼卓玛副局长对会议记录内容、格式、语言表达情况等全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给会议记录人员,保证记录质量。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整改内容9: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不及时。党组未对照浪卡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自查自纠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知》精神,落实未巡先改要求,在本轮巡察中仍有11项共性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对照浪卡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自查自纠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以十届县委第七轮巡察为契机,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松,问题未消除不放过。高度重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做到整改到底。三是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问责机制,对整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浪卡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自查自纠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二是认真撰写了统计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三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次仁拉吉同志任组长的《浪卡子县统计局关于成立十届县委第七轮第三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时时监督。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针对以往巡察反馈的问题,在十届第七轮巡察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局党组成员将进行深刻的反思,提出个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二是做好局党组班子成员的交接,在局内班子成员有调整时,做好工作上的交接,尤其是巡察整改工作方面,避免再次出现改了又犯现象和未整改到位,无人问津现象。三是履职尽责,全面推动统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立足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聚焦党建引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党建+业务的同步发展,立足在为人民服务上提高温度,为全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足感、幸福感作出积极的努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3-7389000,电子邮箱:lkztjj@163.com
中共浪卡子县统计局党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