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十五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为浪卡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意义重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算编制2025年自治区本级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财政收支形势,现将2025年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山南市“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和我县“五城同创和三个走在全市前列”,加强预算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兜牢“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上下更大功夫,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为推进浪卡子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完整。财政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既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又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数额,全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本级预算编报的完整性。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财政支出预算编制既考虑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做到财政收支平衡,应列尽列,不编赤字预算。以提高公共财政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加大财政资源整合力度,坚持财力向基层、民生、社会事业、公共安全等领域倾斜,妥善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三是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坚持贯彻落实自治区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审核会议、接待、车辆购置及房屋构建等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防范风险,兜牢底线。落实新安全格局保障和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一以贯之抓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三保”等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2025年财政预算财力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根据上级预算指标安排,2025年全县年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70584.6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494.52万元,下降2.57%。其中:
1.上级补助收入135557.56万元,同比增加23072.37万元,增长20.51 %。上级补助收入具体如下:增值税税收返还900万元,与去年持平;所得税基数返还50万元,与去年持平;体制补助收入777.62万元,与去年持平;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1888.69万元(其中含市级衔接资金914.5万元),同比增加6048.57万元,增长23.4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774万元,同比增加407万元,增长7.58%;结算补助收入26012.55万元,同比增加1946.65万元,增长8.09%;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317.3万元(其中:生态岗位资金393.3万元),同比增加920.3万元,增长20.93%;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024.75万元,同比增加678.63万元,增长5.98%;边境地区转移支付5837万元,同比减少513万元,下降 8.08%。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2871万元(自治区配套),同比减少13181万元,下降82.11%;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8.71万元,同比减少230.19万元,下降39.76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919.79万元,同比增加4018.36万元,增长445.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56万元,同比增加325.81万元,增长98.67%;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543.56万元,同比减少123.49万元,下降4.63%;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807.67万元,同比增加218.3万元,增长13.74%;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84.59万元,同比减少77.01万元,下降21.3%;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5779.29万元(其中含中央衔接资金11373万元),同比增加8528.89万元,增长117.63%;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6.03万元(新增);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07万元,同比减少51.33万元,下降87.8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510.02万元,同比减少656.88万元,下降20.74%;一般公共服务12万元(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新增);卫生健康112.09万元,同比减少39.01万元,下降25.82%;农林水1819.84万元,同比增加1700.74万元,增长1427.99%;交通运输13288万元(新增)。
2.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80万元,下降13.65%。具体分为:税收收入:安排税收收入2209万元,占本级财政收入的51.37%。其中:增值税 1818万元;企业所得税128元;个人所得税39.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0万元;印花税63万元;耕地占用税0.2万元。非税收入:安排非税收入2091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8.63%。其中:专项收入707万元(地方教育附加费7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37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14万元(2024年-2025年苏格牧场收入10万元、羊湖景区租金374万元、商品房房租收入400万元、周转房及廉租房收入180万元、利息收入1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0万元;罚没收入6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3.调用稳定调节基金5944.33万元(实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7123.51万元,2024年年末划上解1179.18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24782.7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上级预算指标安排,2025年我县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3896.30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325.495万元,减少25.38%。其中:
1.上级补助收入:1030.125万元,同比减少869.675万元,下降45.78%。其中:(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上级);(2)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308万元(上级);(3)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8万元(上级);(4)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9万元(上级);(5)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125万元(上级)。
2.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收入:100万元,与去年持平,具体为:土地出让金100万元。
3.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2766.1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78万元, 同比减少0.052万元,下降40%。具体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078万元。
2.上年结转资金0.13万元。
三、2025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明细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安排170584.6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494.52万元,下降2.57%。具体分为:
1.工资福利支出安排50636.16万元(含工资性37788.32万元、养老保险5199.76万元、医疗保险2502.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0.2万元、住房公积金3906.87万元、体检费253.58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0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31.39万元),占总预算的29.68%,同比增加2754.4万元,增长5.75%(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包含干部职工电话费)。
2.法定支出 (业务及专项经费)共安排92927.79万元(含2025年上解支出343.18万元),占总预算的54.48%,同比增加1231.18万元,增长1.34%。
3.公用经费支出共安排1827.94万元,占预算的1.07%,同比增加507.88万元,增长38.47%(注:由于一体化系统改革,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82.44万元列入到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4.不可预见费(预备费)410万元,占预算的0.24%,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2.5%。
5.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支出共安排24782.79万元,占预算的14.5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安排3896.30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325.495万元,减少25.38%。具体安排如下:
1.教育局:517万元。
2.民政局:313.125万元。
3.农业农村局:300万元。
4.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支出安排:2766.1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安排0.07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财政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078万元(上级)。
四、2025年法定支出(业务及专项经费)安排明细情况
法定支出预算按照“零基预算”方式,结合全县财力实际和各预算单位的业务工作需求进行安排(法定支出安排中不含结转资金安排明细),具体为:
1.政府办:200万元。
2.组织部:3542.27万元。
3.组织部(驻村办):2354.7万元。
4.宣传部:29.03万元。
5.统战部:249.29万元。
6.社工部:458.93万元。
7.发改委:500万元。
8.教育局:29923.12万元。
9.公安局:285万元。
10.司法局:74.71万元。
11.政法委:223.8万元。
12.人社局:459.79万元。
13.农业农村局:21661.92万元。
14.林草局:2574.22万元。
15.财政局:3948.82万元。
16.人武部:34.63万元。
17.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浪卡子县分局:407.243万元。
18.外事办:3642.33万元。
19.水利局:474.75万元。
20.自然资源局:432.97万元。
21.交通局:14635.11万元。
22.住建局:2080.28万元。
23.审计局:2万元。
24.文化局:697.85万元。
25.民政局:1353万元。
26.卫健委:1285.87万元。
27.卫生服务中心:675.89万元。
28.藏医院:107.5万元。
29.市监局:12万元。
30.融媒体(电视台):29.13万元。
31.打隆镇:96.88万元。
32.白地乡:54.9万元。
33.张达乡:35万元。
34.阿扎乡:40.7万元。
35.卡龙乡:36.4万元。
36.卡热乡:33万元。
37.伦布雪乡:73.99万元。
38.普玛江塘乡:38.6万元。
39.多却乡:48.1万元。
40.浪卡子镇:47万元。
41.消防大队:7.07万元。
42.各寺管会:60万元。
五、公用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我县公用经费预算以按实有人数进行安排(除寺管会外);县直各单位及乡镇共计1291人,其中:县直单位行政267人(其中县级干部25人)、事业277人、工人31人;乡镇行政211人、事业246人、工人5人;寺管会编制63人;政法系统行政185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事业6人。
公用经费标准为:(1)县级领导干部公用经费年人均14835元;(2)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年人均7835元;(3)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年人均8000元;(4)特殊部门公安、司法、消防、政法委、纪检委、统战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自治区财政保障标准以专项经费形式列到预算;(5)县直各单位选派村第一支部书记公用经费安排在原单位,乡镇选派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公用经费安排在各乡镇公用经费预算中,(6)寺管会按编制人数列入预算。(注:经2024年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3期研究通过,在人均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标准不提高的前提下,各预算单位按照实际需求填报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金额)。具体分为:
1.县委办:实有23人*公用经费7835元=180205元,县级干部4人*7000元=28000元(差额),合计208205元(行政14人(含县级干部4人)、事业5人、工人2人)。
2.政府办:实有35人*公用经费7835元=274225元,县级干部10人*7000元=70000元(差额),合计344225元(行政23人(县级干部10人)、事业10人、工人2人)。
3.人大办:实有12人*公用经费7835元=94020元,县级干部4人*7000元=28000元(差额),合计122020元(行政11人(含县级干部4人)、工人1人)。
4.政协办:实有11人*公用经费7835元=86185元,县级干部4人*7000元=28000元(差额),合计114185元(行政9人(含县级干部4人)、工人2人、)。
5.组织部:实有26人*公用经费7835元=203710元,县级干部1人*7000元=7000元(差额),合计210710元(行政10人(县级干部1人),事业16人)。
6.宣传部:实有16人*公用经费7835元=125360元,县级干部1人*7000元=7000元(差额),合计132360元(行政7人(含县级干部1人)、事业8人、事业工人1人)。
7.纪检委:实有36人*公用经费8381元=301716元,实有36人*业务费11416元=410976元,县级干部1人*7000元=7000元(差额)合计712692元(行政30人(县级干部1人)、事业5人、工人1人)。
8.统战部(工商联):实有12人*公用经费14835元=178020元(行政12人)。
9.社工部:实有6人*公用经费7835元=47010元(行政6人)。
10.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有18人*公用经费7835元=141030元(事业9人、工人9人)。
11.发改委:实有10人*公用经费7835元=78350元(行政8人、事业1人、工人1人)。
12.教体局:实有11人*公用经费7835元=86185元(行政7人、事业3人、援藏1人)。
13.公安局:实有156人*公用经费8381元=1307436元,实有156人*业务费11416元=1780896元,合计3088332元(行政156人;含县级干部1人)。
14.司法局:实有13人*公用经费8331元=108303元,实有13人*业务费4936元=64168元,合计172471元(行政13人)。
15.政法委(国安办):实有22人*公用经费8641元=190102元,实有22人*业务费5781元=127182万元,合计317284元(行政15人、事业6人、工人1人)。
16.人社局:实有16人*公用经费7835元=125360元(行政6人、事业8人、工人2人)。
17.农业农村局(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实有35人*公用经费7835元=274225元(行政8人、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事业27人)。
18.林业和草原局:实有8人*公用经费7835元=62680元(行政8人)。
19.财政局:实有10人*公用经费7835元=78350元(行政7人、事业3人)。
20.外事办:实有5人* 公用经费7835元=39175元(行政5人)。
21.水利局: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6人、工人1人)。
22.自然资源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5人、事业4人)。
23.交通局: 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5人、工人2人)。
24.住建局:实有12人*公用经费7835元=94020元(行政11人、工人1人)。
25.应急管理局: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7人)。
26.审计局:实有8人*公用经费7835元=62680元(行政8人)。
27.统计局:实有8人*公用经费7835元=62680元(行政5人、事业3人)。
28.群团工作部: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7人)。
29.文旅局:实有20人*公用经费7835元=156700元(行政5人、事业14人、援藏1人)。
30.商务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5人、事业3人、工人1人)。
31.民政局:实有17人*公用经费7835元=133195元(行政6人、事业10人、工人1人)。
32.卫健委: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9人)。
33.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实有139人*公用经费7835元=1089065元(事业138人、工人1人)。
34.编译局:实有4人*公用经费7835元=31340元(行政4人)。
35.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9人)。
36.打隆镇:实有49人*公用经费8000元=392000元。(行政25人、事业23人、工人1人)。
37.白地乡:实有46人*公用经费8000元=368000元。(行政23人、事业23人)。
38.张达乡:实有47人*公用经费8000元=376000元。(行政22人、事业25人)。
39.阿扎乡:实有44人*公用经费8000元=352000元。(行政20人、事业22人、工人2人)。
40.卡龙乡:实有36人*公用经费8000元=288000元。(行政15人、事业20人、工人1人)。
41.卡热乡:实有47人*公用经费8000元=376000元。(行政22人、事业25人)。
42.伦布雪乡:实有50人*公用经费8000元=400000元。(行政23人、事业27人)。
43.普玛江塘乡:实有39人*公用经费8000元=312000元。(行政19人、事业20人)。
44.多却乡:实有48人*公用经费8000元=384000元。(行政20人、事业28人)。
45.浪卡子镇:实有56人*公用经费8000元=448000元。(行政22人、事业33人、工人1人)。
46.融媒体(电视台):实有15人*公用经费7835元=117525元(事业13人、工人2人)。
47.羊卓景区管理局:实有5人*公用经费7835元=39175元(行政5人)。
48.嘎多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49.拥布多寺寺管会:编制有6人*公用经费14835元=89010元。
50.宗棍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1.桑顶寺寺管会:编制有8人*公用经费14835元=118680元。
52.塔林曲地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3.扎热桑丹曲林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4.扎西归桑曲林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5.康如拉康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6.绒布拉康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7.新杂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8.珠地寺寺管会:编制有4人*公用经费14835元=59340元。
59.盟嘎曲地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六、2025年盘活存量资金使用方案(明细)
为更好地发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全县各单位“三保”领域的各项支出需求,现将盘活使用存量资金4716.52万元,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1.县委办:92.38万元。
2.政府办:121.58万元。
3.人大办:74.45万元。
4.政协办:32.4万元。
5.组织部:647.62万元。
6.组织部(驻村办):476.23万元。
7.宣传部:104.2万元。
8.纪检委:87.5万元。
10.社工部:37.16万元。
11.机关事务服务中心:5.5万元。
12.发改委:35.22万元。
13.教育局:0.5万元。
14.公安局:127万元。
15.边防大队:15万元。
16.司法局:38.5万元。
17.政法委:183.76万元。
18.人社局:331.22万元。
19.农业农村局:242.6万元。
20.林草局:0.5万元。
21.财政局:435.5万元。
22.税务局:12万元。
23.气象局:25.5万元。
24.人武部:75万元。
25.外事办:14.58万元。
26.水利局:14.3万元。
27.自然资源局:20.5万元。
28.交通局:184.9万元。
29.住建局:83.89万元。
30.应急管理局:35.5万元。
31.审计局:10.5万元。
32.统计局:39.54万元。
33.群团工作部:286.16万元。
34.文旅局:263.12万元。
35.商务局:63.5万元。
36.民政局:164.68万元。
37.卫健委:0.5万元。
38.卫生服务中心:0.5万元。
39.藏医院:0.5万元。
40.编译局:5.5万元。
42.打隆镇:47.55万元。
43.白地乡:8万元。
44.张达乡:8万元。
45.阿扎乡:8万元。
46.卡龙乡:8万元。
47.卡热乡:8万元。
48.伦布雪乡:8万元。
49.普玛江塘乡:8.09万元。
50.多却乡:8万元。
51.浪卡子镇:8万元。
52.融媒体(电视台):8.5万元。
53.羊卓景区管理局:20万元。
54.消防大队:60.88万元。
55.各寺管会:6万元。
七、相关要求及说明
1.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是根据上级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县财务科学认真编制的,请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区、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年初安排的预算安排,确保本单位正常运行和干部职工出差下乡、维稳等补助的发放,补助标准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215号)、《山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财行〔2020〕10号)《浪卡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浪财发〔2020〕7号)文件精神执行,决不允许拖欠干部职工正常补助。
2.全县干部职工伙食补助每人每月以600元标准,包括公益性岗位、乡村振兴专干、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乡(镇)干部伙食补助下拨至所在乡(镇),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伙食补助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安排预算,无单位单独开灶的,后期统一调剂至县后勤服务中心(注:除了单独开灶的部门外)。
3.法定经费(业务及专项经费)要加强专项管理,不断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经费均安排在各预算单位,但专项经费支出时必须通过分管县级领导意见及局务会(主任会)研究后,方能进行使用,报账时须经单位会计审核票据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县级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并做到专款专用。
4.今年预算考虑多方因素,但各单位依然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的思想,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本着“过紧日子”的要求,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超支不追加,公用经费报账时须经单位会计人员审核票据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实行单位预算后,各预算单位应认真执行本单位预算,上级安排专项资金遵循“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管理原则,本级财政安排公用经费及业务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70号)及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在本年度12月20日之前用完,如有结余,财政局不征求单位任何意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统一收回财政国库或调减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的安排。
6.根据山财社字〔2005〕187号文件规定,县卫生服务中心和藏医院人员工资补助、休息包干路费按照核定的编制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标准和政策规定,由本级财政全额保障,县卫生服务中心和藏医院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自我补偿,单位不得随意抬高收费标准。
7.2025年本级预算按照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优先保障“三保”的原则,科学认真编制,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做到应列尽列,然而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幅较低,与实际财力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县本级承担的配套比重逐年增加,财政压力明显加重,部分需求拟从下一步的盘活存量资金和上级财政部门新增分配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等财力中优先轻重缓急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