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2024年6月11日,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一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重要部署有偏差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不够。一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局党委对全面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未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2022、2023年12次党委会议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工作思路与行动方向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相统一。二是对2024年局党委“第一议题”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举一反三,规范了党委会议“提交单”内容,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的民主集中制。(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是理论学习不到位。2022年局党委、党支部未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及讲话精神;2024年3月29日,修订通过《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截至巡察进点未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党委、党支部负责人按时主持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党支部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和防范应对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修订印发《浪卡子县大风灾害应急预案》《浪卡子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不断夯实安全基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2.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有差距。一是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备、演练不到位。未根据《浪卡子县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细化方案》(浪安委〔2022〕6号)要求,聘请高层次专家对全县加油站、砂石厂、光伏电站等企业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未按照《山南市浪卡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深入非煤矿山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整改情况:一是9月18日,邀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县区执法人员对我县羊湖加油站、中石油浪卡子加油站开展交叉执法,共排查出隐患问题12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二是12月5日,我局邀请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程爱宝到浪卡子镇砂石厂(非煤矿山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家提出了针对性整改建议,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三是12月6日,我局组织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展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和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就能力。(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是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引导不力。2021年至2023年,局党委防灾减灾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单纯以发放资料、物品为主,安全生产“八进”深入人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同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成员,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宣传日”和在职党员双报到等活动为契机,深入群众大力宣传科普地质灾害、洪涝灾害、交通安全常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地震灾害、实用防灾减灾技能等知识,引导群众科学应对自然灾害,掌握应急避险方法,提升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二是举办浪卡子县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专题讲座、装备实操培训、应急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基层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启动浪卡子县2024年安全生产百日排查整治行动,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加大对本系统本领域安全执法检查力度,有效整治3个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多却乡中骏加油站2名加油员未参保参险;伦布雪乡撬装加油站1名加油员无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资格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我局加大对危化品领域检查执法力度,做好常态化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整改期内,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执法3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的监督力度,特别是针对伦布雪乡撬装加油站1名无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从事加油问题,我局党委组织人员深入实地核实情况,进行举一反三,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行立改,要求企业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依规取得资格证从事相关工作,杜绝无证上岗。三是针对中骏加油站2名加油员未参保参险问题,我局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员工相关保险,做到立行立改。中骏加油站于2024年10月24日购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四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应急管理局对安全执法工作重视还不够、执法力量不足。应急管理局8人,仅3人取得行政执法证,根据行政执法不得少于2人的要求,责任与资源不匹配,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局主要领导积极对接县司法局,组织2名未取得执法证人员积极参加司法厅组织的2024年第一期全区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并已取得执法证。二是人事变动后,截至目前,我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7人中,已有5人取得执法证,满足行政执法不少于2人的要求。(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五是应急防汛物资交接不及时。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藏政办函〔2021〕86号)文件精神和山南市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截至目前,防汛物资均未交接。
整改情况:已对接县水利局,对水利仓库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了清点,并现场开展防汛物资交接工作,已清点物资及时入库登记,做到“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时无备”。(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3.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严。党委落实保密主体责任压的不实,保密设备使用率不高,警示教育不经常,干部保密意识淡薄。县保密局统一配备的安可替代设备使用不及时,3台设备仅用1台;2021年至2022年,涉密文件管理混乱,归档不及时,存在非涉密计算机上随意处理涉密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强化全局党员干部保密学习教育,并指定班子成员负责保密工作,与县保密局签订责任书,进一步严肃保密工作纪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是指定的保密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严格使用统一配备的国产设备,坚决做到涉密机上处理涉密文件。三是局党委制定保密文件登记台账,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和文件收发员教育,做到及时规范归档保密文件和借阅台账等,不断提高全局干部保密意识。(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的不实。2023年,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纳入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主要内容;未根据民族团结进机关相关要求,每年召开2次以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共3次。二是年初、年中分别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部署会和推进会,专题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机关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做法、好经验,深入推进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温差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局党委未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2021年至2023年,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支部书记未上廉政党课;2021年以来,局党委班子成员未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年初、年中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和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和听取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相关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及时纠正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局党委班子定期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及时了解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干部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廉政党课,并组织全体干部前往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加强廉政教育,接受思想洗礼,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是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淡薄。2021年5月,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向环宇广告印务列支2笔资料费10.22万元,采购清单30次均无记账人员签字;2021年5月,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2万元印制4万张文件红头,存在浪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选派单位财务人员积极参加12月10日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财经制度学习,督促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浪卡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务人员熟练掌握采购程序和报账程序,分管领导加强审核把关。二是从严控制宣传资料和文件制作以及其他不必要的资料支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2024年未制作宣传资料、文件等。(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6.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不严。责任书制订针对性不强。2021年至2023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未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实际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整改情况:已制定《浪卡子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进一步突出安全生产责任的针对性,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及中央、区、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巡视反馈意见等,不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增强基层治理有落差
7.民主决策落实不严。一是议事规则未制订。局党委对党内议事规则不重视,2021年以来,未制订党委会议事规则,议事权责界限不清。
整改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已制定《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了具体事项具体资金,每月至少召开1次局党委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点事项,安排专人记录,规范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是党委会应开未开。根据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的要求,2021年至2023年,仅召开15次党委会议;2021年3笔资金支出,共计5.9万元,均未召开党委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应急管理局党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党委会上进行研究讨论,截至目前,所有资金支出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二是涉及资金相关事项,均上会研究讨论,征求参会人员的意见,并记录、存档相关会议资料。(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8.基层党建工作不实。一是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2021年至2023年,未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议;2021年、2023年党建考核结束后,局党支部未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部署党建工作,局党委专题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全国、全区、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党内法规,结合应急管理局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锤炼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为民情怀、服务高质量发展本领,并做好记录、签到、材料报送等工作。(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党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辣味不足。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上,3名局党委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批评意见均为理论学习不够;2021年组织生活会上未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针对性批评意见,存在批评意见完全一致、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问题,未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同志列席会议进行指导,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资料,党委(党支部)书记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照民主生活会流程,全面审核党委(党支部)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内容雷同、批评意见不够等问题,坚决予以退回修改,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9.九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不到位。上届巡察指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截至本轮巡察,局党委仍未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的要求,年初召开局党委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部署会,明确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任务,年中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年终对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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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浪卡子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