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卡子县关于鼠疫疫情防控线索报告奖励机制
为切实做好浪卡子县鼠疫防控工作,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加鼠疫防控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防止鼠疫疫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鼠疫疫情线索报告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凡是在县域内发现自毙旱獭、鼠、兔、狐狸等野生动物,第一时间报告县疾控中心或属地人民政府,经疾控专业人员检验后检测结果为鼠疫阳性的,对报告者给予奖励1000元。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首诊医生、群众发现发热病人、急死病人和来自鼠疫疫源地(疫区)的疑似鼠疫病人,接触过不明原因死亡的旱獭、鼠及患病野兔、狐狸等野生动物,并伴有咽痛、发热、淋巴结肿大等症状者,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或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报告。对首诊医生报告疑似鼠疫病人,经疾控中心核实确诊的,且该报告线索对防控疫情扩散产生重要作用的,奖励5000元。非医务人员按照“三不三报”要求报告疑似患者或不明原因的高热、急死患者,确诊为鼠疫患者的,奖励10000元。
以上内容经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现场核实鉴定后,及时通知帮助报告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并做好检测信息记录和发放记录。
二、奖励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多个报告人报告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报告人。
三、监督检查
由县卫健委牵头,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不定期开展鼠疫线索举报奖励检查工作,对县疾控中心检验人员检验规范、不明原因死亡的判定、举报奖励等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奖励发放规范,无违规奖励情况,推动鼠疫疫情防控线索举报奖励机制落实到位。
四、注意事项
(一)凡在县域内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的旱獭、鼠、兔、狐狸等野生动物需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接触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并做好标记,第一时间报告县疾控中心或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二)凡发现发热病人、急死病人和来自鼠疫疫源地(疫区)的疑似鼠疫病人,接触过不明原因死亡的旱獭、鼠及患病野兔、狐狸等野生动物,并伴有咽痛、发热、淋巴结肿大等症状者,不得接触病人,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报告各级医疗机构。
(三)请广大公民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不接触、剥食和携带野生动物;不要接触急死患者、疑似鼠疫患者、确诊鼠疫患者;谨慎进入鼠疫疫源地,如有鼠疫疫源地的旅居史,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及时赴定点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