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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部门预算

2025-01-21 17:01:58 来源: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

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

    一、主要职能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四)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取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五)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

(六)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

(七)领导本院的监督工作。

(八)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机关。

第二部分 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浪卡子县人民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浪卡子县人民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724.6万元,2024减少0.97%,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38.76万元,占预算数88.1%,比2024增加了9.62 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0.66万元,占预算数7%卫生健康支出30.71万元,占预算数4%,比年增加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占预算数5.2%,比2024增加1.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综合工作计划,及人员工资增加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4年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浪卡子县人民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724.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638.76万元,占预算数8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0.66万元,占预算数7%,卫生健康支出30.71万元,占预算数4%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占预算数5.2%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24.6万元,比2024减少20.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行政运行(项)638.76万元,比2024增加9.6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465.73万元,比2024增加43.01万元,分别为1)工资福利支出524.34万元、比2024增加了4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全额)、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比2024增加了2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食堂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6万元、比2024减少0.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护工费、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补贴

2.项目支出运转类支出48.49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4.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24.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38.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5.56万元,比2024减少71.72万元,主要原因:综合工作计划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4年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29.14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0.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24.6万元,2024年执行数减少20.9万元,主要是综合工作计划,人员经费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数5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3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06万元、津贴补贴184.77万元、奖金77.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住房公积金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5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7.5元,主要包括:劳务费19.2万元、电费2.5万元、工会经费6.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16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66万元。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

2024年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万元。2025年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减比例为0;公务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5万元,增加原因根据上年支出情况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比例为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公车编制数为2辆,实有2辆。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相同。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72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干警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伙食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为自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资产合计1198337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固定资产11983373.3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0%;截止2025120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山南市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5.56万元,项目为工资性支出299.9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费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48.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3.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06万、住房公积金3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1万元、工会经费6.06万元、在职干部体检费1.8万元、2025年办案业务经费100万元、2025年装备经费3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0.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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