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2-1)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中,山南市政府要求乃东区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48家手续不全的砖厂整改工作,但截止目前,仅关停了其中5家,其余43家尚在停业整顿中,整改进度较为缓慢 |
核查情况 | 全面排查整治砖厂违规经营现象,加强监管工作。 |
整改目标 | 全面排查整治砖厂违规经营现象,加强监管工作。 |
整改措施 |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砖厂运营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底数清,查明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运营问题。对手续不全,选址不合理、质量不达标以及私设的砖厂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 2.县自然资源局严把用地审批关,加大对砖厂征占用耕地的监管力度。县住建局做好进入工地现场内预制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浪卡子县分局做好环评手续审批工作。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对违法设立砖厂的占地面积、用地类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尚在停业整顿中的砖厂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加大对砖厂的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防治问题反弹。 4.县林草局加大砖厂征占用林草地的监管力度。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罗云 |
联系电话 | 13889038232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我县按照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2018年以来对全县范围内开展零散小型水泥砖厂“清理整顿”,并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按照《关于印发<山南市关于开展全市泥砖厂运行不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草局、市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浪卡子县分局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排查工作,主要对现有加工生产的水泥砖厂是否存在未履行相关手续私自加工生产的水泥砖厂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我县目前加工生产的9家有手续砖厂外,无手续不齐全加工生产销售加工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