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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居办关于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4-06-19 11:51:17 来源:浪卡子县安居办

县安居办关于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安排,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二组于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入驻本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反馈了7个方面问题,根据工作要求,我办立即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及方案,定期不定期跟踪督办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6个问题,正在整改1个问题。

二、整改情况

(一)理论学习组织性不强问题

我办属于临时机构,未组建党支部,单位干部职工支部集中学习、活动等在各自编制单位支部开展。我办就加强理论学习方面在个人自学与各自支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每月至少组织1次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理论、讲话精神和中央、区、市、县各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关于鼓励底边安居的若干优惠政策(试行)》《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浪卡子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浪委办〔2016〕26号)等相关理论、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政策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长期拖欠机械费问题

一是2023年11月,我办会同县信访局针对事件具体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我办已按照合同规定如实拨付项目工程款,不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项目施工单位西藏山南阳光公司已结清巴桑支张的劳务相关费用。巴桑支张的机械费26000元为其与当时劳务承包人龙桑之间的个人经济纠纷。二是我办已组织巴桑支张与劳务分包人龙桑进行了协商,龙桑承诺于2024年2月23日兑现巴桑支张的机械费26000元。三是我办将积极跟踪事件动态,督促劳务分包人龙桑如期履约。如龙桑继续违约,我办将协调县司法局为巴桑支张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我办深入认真自查了“十三五”期间项目领域拖欠问题,目前未发现其它拖欠事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提高公务车辆油料开支标准问题

一是驾驶员上交多报销的12183.73元。二是组织我办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浪卡子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浪委办〔2016〕26号)文件精神。三是车辆使用前和使用完存放时由驾驶员分别做好车辆行驶里程和油耗登记,用车人进行监督,主要领导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四是报销过程中财务人员严格审核车辆使用里程和油耗,并按照规定和公车排量标准报销油料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查阅相关票据和考勤,明确当事人,理清问题原因,并作出解释说明。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浪卡子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浪委办〔2016〕26号)等相关规定,提高干部职工对财务报销的重视程度,并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报销审核流程。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与其他单位财务人员的交流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知识技能。加强干部职工对报销资料填报和报销程序履行的学习,配合财务人员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报销工作。四是指定次仁朗卓同志专人负责财务报销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报销制度。报销时报销资料填写完毕后由干部职工相互检查核实,确保报销资料准确、无误后交由次仁朗卓同志复核,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审签。五是将财务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内设置的专柜,由财务人员做好财务资料的存档、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确保相关报销资料不损毁或遗失。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五)超标准、超范围报销问题

一是由我办驾驶员做出情况说明。二是加强驾驶员对油料报销相关规定的学习。三是报销过程中,次仁朗卓同志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核相关票据,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六)相关资料不齐全问题

一是易地搬迁群众慰问金19000元为2020年时任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易地搬迁群众开展“三大节日”慰问的资金,我办及时协调县政府办当时负责同志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已完成)。二是群众自筹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收缴后统一转交我办,由我办统筹使用。我办积极对接普玛江塘乡人民政府,掌握群众自筹资金300万元详细信息。三是我办对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上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意见签字问题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七)小康示范村建设后续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乏力问题

一是群众自筹资金收缴方面:我县涉及2个乡镇17个行政村共1509户6178人,需要自筹资金9234.57万元(打隆镇7465.5万元,普玛江塘乡1769.07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收缴9178.71万元(打隆镇7432.11万元,普玛江塘乡1746.6万元),但有13户群众因家庭经济困难及监狱服刑等原因未能收缴,计55.85万元(打隆镇4户,33.38万元,普玛江塘乡9户,22.47万元)。针对未收缴的13户群众,我办经常性督促相关乡镇及农户,要求尽快完成群众自筹资金收缴工作。

二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方面:今年1月份我办组织施工单位(山南羊湖集团)及代建方(山南雅投公司)前往实地调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群众住房安全存在隐患问题,“相达居委会排水系统末端处理不当问题,没有铺设排放管道及暗渠,存在黑臭污水直排主干道路面问题”。村庄规划设计时根据环保要求在排水系统末端设置了简易沉淀池(化粪池),当地群众在后期生活生产中需要不定期进行吸污或处理,因群众未能及时处理或吸污,导致溢流。此问题我办于4月底给当地居委会进行了当面解释,由当地群众在后期运行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清理,目前已不存在此类问题。

三是群众住房安全存在隐患方面:针对“措果、推瓦两村后山渗水导致民房院墙受损问题”,4月18日,我办邀请地勘、设计等相关技术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其主要原因是受当地气候影响地表水结冰后导致5户群众民房院墙出现不同程度裂缝,同时因冻土造成院内凸起现象。我办充分征求群众处理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处理方案,已形成截支流等防护措施项目,目前正在申报审批中。

四是那木齐村屋面渗水问题方面: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办认真组织施工企业,对该村29户房屋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于2024年6月2日全部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在领域内各项工作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正在整改的1个问题—边境小康群众自筹资金未收缴问题,督促相关乡镇,并积极与13户未收缴群众沟通协调,力争尽快完成收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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