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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浪卡子县羊卓风景文化街土地合并规划调整公示

2023-04-27 15:53:29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西藏山南羊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土地性质:商业用地

3.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4.调整内容:

1)宗地合并:根据土地使用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会议精神,对西藏山南羊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块宗地进行合并调整。

2)规划条件调整:根据宗地合并后的用地范围,结合已出让规划设计条件、《浪卡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山南市浪卡子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对规划条件进行调整。主要包括用地范围、开发强度以及其他规定的调整。

5.基本情况:

1)宗地地块位于曲度路东侧,团结路、陇巴庄园北侧,和平路南侧,马鞍山路西侧。

2)羊卓风景文化街是自筹自建的项目,设有美食、购物、休闲、民族餐饮为一体的特色旅游中心及其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09亿元(壹亿零玖佰万元整),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地块内共有宗地 6 块〔2022年4月2日县规委会研究同意将2018(6号)地块和2019(2号)地块进行了合并〕,本次调整将合宗后的地块与其他4个地块进行合并(共5个地块),以上地块均为西藏山南羊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地。

4)同一建设项目,相毗邻的两个或多个地块规划指标,经自然资源局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可在建设基地范围内总量平衡。

6.地块调整背景:

西藏山南羊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拍得宗地 2018-1(6号地块),面积 3348.00 ㎡;2019 年拍得宗地 2019-01(1 号地 块)、2019-02(2 号地块)、2019-03(3 号地块)、2019-04(4 号地 块),面积分别为 1132.05、2357.95、3333.34、8975.03 ㎡;2020 年拍得宗地 2020-04(7 号地块),面积 15079.11 ㎡。上述宗地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年限为 40 年。

二、规划调整必要性

1.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山南市浪卡子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

6)《浪卡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2.调整理由

1) 现有5块宗地使用权均为西藏山南羊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土地出让合同未有禁止宗地合并条款;

3)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相邻且无缝链接。通过宗地合并之后,既利于地块的整体开发和建设,也比较利于地块的建设管理。

3.调整意义

1)宗地合并后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盘活土地资源,加快浪卡子县经济发展;

2)项目建设中将羊卓风景文化街建设项目与浪卡子县商业特色相结合巧妙融为一体,建设成浪卡子县地标性商业建筑群从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当地居民就业难题;

3)商业聚集能产生规模效益,与北侧公园相呼应,聚集人气,形成浪卡子县县城具有一定带动和辐射能力的商业中心。

三、调整情况

1)宗地合并之后,地块面积为34225.48㎡;

2)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B1),建筑限高18m,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低于25%,容积率不大于1.8,出让年限以2018年出让宗地开始计算为40年,2018年9月至2058年9月。

附件:

1.宗地分布图

2.用地红线与规划设计条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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