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卡子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浪卡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山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浪卡子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浪卡子县人民政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引领全区上下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切实统一思想行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纵深推进。一是县委党校和县委宣传部根据职能积极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会议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列入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的内容。二是县委宣传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与各部门履行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清单。三是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全县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建立了浪卡子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县乡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内容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各自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了《浪卡子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及山南市实施方案和分工方案,分别制定了本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实施方案及贯彻意见;严格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山是南市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区述法工作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全县各部门开展了2021年述法工作,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并撰写全县述法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研究了《浪卡子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法治学习教育。将学法活动纳入政府系统日常学习教育活动中,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建立了政府党组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法规纳入政府党组和各类培训班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及法律知识测试,着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目标,逐步建立了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乡(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为主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两翼,普玛江塘“5373”调解工作室和多却惠民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调解网络,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全县共设立调解组织133个。调解员共计703人,其中10个乡镇调解组织67人,95个村(社区)调解组织563人,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5人,19个企事业调解组织48人。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900余次,共受理纠纷27件,成功调解2是7件,其中婚姻纠纷9件、劳资纠纷5件、草场纠纷1件、债务纠纷1件,其他纠纷11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有效深化网络管理与治理。按照市级要求运行和维护县人民政府网站,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市级业务指导部门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统一推动下,不断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工作。三是强力推进阳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县信访呈现总量下降的良好态势。一年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建6次专项排查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累计开展排查525次,共排查涉访矛盾纠纷101件,其中工程领域“双拖欠”问题75件,占74.2%;邻里纠纷和家庭纠纷22件,占21.8%;草场纠纷4件,占4%。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和“一案一策一专班”要求,压紧压实领导包案责任,坚持因案制宜、因情施策、分别对待,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高质量完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已妥善处理96件,帮助群众追回资金5770余万元,正在办理10件,均为工程领域“双拖欠”问题。全年系统共办理来信来访13件15人次,涉及金额577万元。信访事项受理率、化解率、满意率均达100%。四是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年初,制定并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浪卡子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县普法办累计在普法宣传工作上投入资金41.8万元。一要全面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于2022年4月邀请律师在全县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宣讲。受益干部职工200余人。适时开展浪卡子县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日线上答题活动,全县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线上答题活动,经统计受益干部职工达1000余人次,线上答题平均分在75分以上。二要全面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2023年4月份,县普法办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赴浪卡子县8乡2镇(37个村居)开展“三官讲法”宣传活动,制定发放了各类宣传手册6000余册,投入资金8万元。受益群众达2000余人次。利用三月综治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和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三下乡”活动,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在浪卡子县白地乡开展浪卡子县2022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余份,受益群众120余人。三要全面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县教育局及时充实调整我县17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根据青少年成长教育实际问题,积极发挥1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各乡(镇)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等作用,在16所小学及1所中学中广泛开展了“两法”宣讲教育工作,同时对我县各中小学校统一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受益师生共3500人次。四要全面深化“法律进寺庙”活动。为进一步树牢广大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知识水平,检验我县“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成效,3月份县普法办联合县委统战部、寺庙管理委员会,在拥布多寺、桑顶寺等寺庙组织开展“法律进寺庙”宣讲活动,同时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围绕国家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环境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宗教事物条例、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等内容,采用藏文试卷开展测试答题活动,考试合格率100%。五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自2018年浪卡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按照区、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县切实提高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努力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均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咨询78人次,受援人数180人,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0万元,代写法律文书47份,其中民事起诉书37份,执行申请书10份。
(四)促进公平正义,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备案审查制度;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修改和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且适时作出调整,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二要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效能,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明确在决策前实行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硬性程序约束。同时,探索建立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此外,严格落实上级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三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系统建立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援藏律师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诉讼、重大疑难矛盾化解、维护稳定等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坚持严明公正文明执法。一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要求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劳动监察大队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上级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二要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改革,建立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充分发挥“浪卡子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认真落实《浪卡子县防范化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运输费、材料费、机械租赁费)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好建筑领域“黑名单”管理制度,2022年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案件12起,成功调处12起,涉及人数75人,涉及资金80.1863万元,结案率100%。三要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执法部门制定执法流程图,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2022年我县财政拨付5万元用于购买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记录仪。同时,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2022年6月份召开了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同时开展了行政执法卷宗检查工作。四要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督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平台网络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办理深度就达到三级以上,县内各部门认领在线国家目录清单的审批登记业务共493条,认领比率35%,承诺时限压缩比率56.4%,既办件比率50.2%。五要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个体“两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了各部门涉及的改革事项、改革方式、改革内容及本部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清理情况,做好“证照分离”相关工作。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从原来的226项精简至现在的28项,精简率达86%。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引导申请人名称登记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2022我县257户市场主体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六要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原则,主导生态环境等部门贯彻执行好《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行《浪卡子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杜绝“两高”项目引进落地;贯彻落实《山南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报告》《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在全县大力实施国土治理和绿化行动,严厉打击盗采滥采国土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实施山地复垦,积极响应国土绿化行动,县林草局2022年解决义务植树及“四旁”植树等国土绿化配套资金200万元,为国土绿化行动助力。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要健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关系。不断推行诚信政府建设,认真及时兑现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事项,尤其是民生实事中承诺的事项,确保政府承诺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稳步开展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了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并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二要加强行政和审计监督。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部门和岗位,严格落实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设权、定期轮岗等制度,强调重点部门严格履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严格做好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各项审计任务,实现审计全覆盖,并认真开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三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立代表委员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开放日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全面公开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重点领域信息。五是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培训。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一只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素质合格、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2022年4月27日,我县邀请律师为全县执法人员开展了一次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了行政执法业务理论水平,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夯实了基础。六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2021年12月底《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山南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结合浪卡子县实际制定了《浪卡子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浪卡子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在县司法局成立了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咨询室,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到了一级政府以“一个口子”对外,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2022年,行政复议办公室共受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我县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浪卡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意识不强,少数执法人员水平不高能力不足,执法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了解不深、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没有对执法结果进行公示,在执法过程当中也未按照要求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四是有些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案卷卷宗的制作不熟悉,导致在卷宗归档方面不规范、不严谨。五是个别部门、个别乡镇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不够,部分报送机关对报送要求和标准缺乏概念,导致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推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山南市委、政府以及县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自觉。充分认识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目的是以述法促履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不断深化认识,增强开展述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述法有效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认真履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山南市年终述职的有关通知内容,及时汇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了《浪卡子县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将该项工作内容印发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应述尽述”的工作要求,组织各部门有序开展述法工作。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和能力
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培训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二)继续加大审查备案监管
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行文审核把关,规范文件制发程序,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工作。
(三)继续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切实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法治工作,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持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档案资料、抽查案卷、随机提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大对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进一步提高政府执法的公信力。
(五)加大行政复议改革推进力度
按照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浪卡子县实际,科学把握改革进程,确保全面推进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科学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水平高的行政复议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