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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卡子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02-27 16:47:34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第一部分浪卡子县人民法院

一、主要职能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法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法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七)领导本院的监督工作。

(八)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浪卡子县人民法院机关。

第二部分浪卡子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度预算

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017.72万元,比2022年增加4.39%,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46.04万元,占预算数83.13%,比2022年增加19.83万元,增长2.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5.21万元,占预算数7.39%,比2022年增加13.58万元,增长22.03%;医疗卫生支出43.12万元,占预算数4.24%,比2022年增加2.26万元,增加5.53%;住房保障支出53.35万元,占预算数5.24%,比2022年增加7.12万元,增长15.4%。增长的主要原因:综合工作计划,及人员类增加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3年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017.7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46.04万元,占预算数83.1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5.21万元,占预算数7.39%,医疗卫生支出43.12万元,占预算数4.24%;住房保障支出53.35万元,占预算数5.24%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浪卡子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17.72万元,比2022年增加42.79万元,增加4.39%;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846.04万元,比2022年增加19.83万元,增长2.4%。其中:1、基本支出820.91万元,比2022年增加234.05万元,增长39.88%。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746.39万元、比2022年增加193.35万元,增长34.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4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49.12万元,比2022年增加20.92万元,增加74.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41万元、比2022年增加19.79万元,增加352.14%。主要包括:退休人员护工费、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补贴、独生子女费、遗属生活补助。

2、项目支出运转类支出196.81万元。比2022年减少191.27万元,减少49.29%(主要包括:法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党建经费、绩效工资60%、司法救助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5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包括:诉讼费。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3万元,比2022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包括:陪审员参审补助。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141万元、比2022年减少68.36万元,减少32.7%。主要包括: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5.21万元、比2022年增加13.58万元,增长22.03%,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支出数71.14万元、比2022年增加9.51万元,增长15.43%2、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3年预算支出数4.07万元,比2022年增加4.07万元,增长100%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预算支出数43.12万元、比2022年增加2.26万元,增加5.53%。其中: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支出数34.23万元,比2022年增加0.72万元,增加2.15%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支出数8.89万元、比2022年增加1.54万元,增加20.95%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支出数53.35万元、比2022年增加7.12万元,增长15.4%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7.7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17.72万元;支出1017.7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4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5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7.72万元,比2022年增加42.79万元,综合工作计划及人员类增加等多方因素,2023年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7.7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46.04万元,占预算数83.1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5.21万元,占预算数7.39%,医疗卫生支出43.12万元,占预算数4.24%;住房保障支出53.35万元,占预算数5.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7.7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2.79万元,增长4.39%。主要是综合工作计划,人员经费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3年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数820.9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46.39万元,主要:基本工资79.34万元、津贴补贴332.55万元、奖金27.52万元、伙食补助费20.16万元、绩效工资24.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4万元、住房公积金53.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2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电费2.39万元、差旅费2.6万元、劳务费7.8万元、工会经费8.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41万元,其中:驻村生活补助7.94万元、医疗费补助(职工体检、退休护工费)3.4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02万元(维稳补助10.94万元、电话费2.58万元、离退休人员三大节日慰问金0.5万元)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万元。2022年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减比例为0;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68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1.08万元,减少26.4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11.76%,减少原因根据上年支出情况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比例为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比例为11.76%,公车编制数为2辆,实有8辆。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相同。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未进行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浪卡子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974.93万元,2023年浪卡子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017.72万元,预算增加42.79万元,同比增长4.39%,因行政运行及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干警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伙食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为自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资产合计2279.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固定资产2279.8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0%;截止20221231日山南市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浪卡子县人民法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6万元,项目为法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4.2万元、党建经费1.61万元、绩效工资60%37万元、司法救助金5万元、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79万元、2023年装备经费62万元、诉讼费5万元、陪审员参审补助3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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