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山南市浪卡子县人民政府批准,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浪卡子社区服务中心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一)拟出让地块信息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 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
浪卡子社区服务中心北侧地块 | 山南市浪卡子县浪卡子社区服务中心北侧 | 8826.54 ㎡ | 商业用地 40年 | 1.8 | ≤40% | 不高于 24米 | ≥30% |
(二)规划要求:(注: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1.建筑退线、退界:建(构)筑物不得超宗地红线,具体退线、退界以规划条件及方案为准。
2.地勘:该宗地位于山南市浪卡子县浪卡子社区服务中心北侧、G349东南侧,对于出让地块地下条件由竞得方自行勘察设计。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限制条件:至本宗地出让公告前一日,与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有债务、债权或其他纠纷未了结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方案(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及交易所有附件内容,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的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须单独竞买。
三、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5日12:00-10月24日19:00。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2年10月5日12:00-10月24日19:00,在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竞买申请。
(三)凡通过上述参与竞买者,请于2022年10月5日12:00-10月24日19:00,在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缴纳保证金。
(四)竞买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9时,竞买人在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资格预审结果。
(五)挂牌时间: 2022年10月24日9:30-11月3日17:30。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 起挂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浪卡子社区服务中心 北侧地块 | 8826.54 | 700.83 | 350 | 5 |
四、宗地起叫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本次挂牌采用有底价增价(有底价且保密)方式。
(二)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功后转为定金,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四)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西藏浪卡子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浪卡子县支行
账号:252940010400032980000000042
五、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浪卡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填写报价;
(三)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确认该报价;
(四)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挂牌期限届满,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土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竞得者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浪卡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佣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山南市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举办,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南市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人:田卫星
联系电话:0893-7382625
联系地址:浪卡子县羊卓路55号
山南市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