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促进浪卡子县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提升城市旅游服务接待功能,根据《浪卡子县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第2期》,拟将结合《山南市浪卡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及《浪卡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年版)对浪卡子社区服务中心北侧地块进行用地性质和用地指标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用地性质调整主要以《山南市浪卡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未批)为参考,沿线宁金康桑路10米宽的公园绿地不做调整,保持与总规一致;
二、将已完成农转用地块内商业用地及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旅馆用地,面积为7374.18平方米;
三、结合《山南市浪卡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未批)地块内的110千伏高压线考虑远期改线;
四、对调整后的用地指标进行调整。公园绿地按绿地指标进行控制;调整后旅馆用地容积率调整为1.8,建筑密度调整为40%,绿地率调整为30%,建筑限高调整为24米,同时提出建筑高度还有应满足110千伏高压线的净空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调整内容(详见附件)通过浪卡子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26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好的建议,请于2022年8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田卫星电话:13659580171
联系地址:浪卡子县浪卡子镇羊卓路55号 邮编:851100
听证申请: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893-7382625
调整前
调整后
控规指标调整
调 整 前 | 用地 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制高(m) |
A-01 | B14 | 旅馆用地 | 0.8 | 20 | 50 | 15 | |
A-02 | B14 | 旅馆用地 | 0.8 | 20 | 50 | 15 |
调 整 后 | 用地 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制高(m) |
A-01 | G1 | 公园绿地 | 0.1 | 5 | 90 | —— | |
A-02 | B14 | 旅馆用地 | 1.8 | 40 | 30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