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为及时准确掌握本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信息,做好下一步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及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部署要求,浪卡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上午 10:00-12:30, 下午 15:30-18: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对象
浪卡子县户籍和常住地在浪卡子县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要为退役干部、退役士兵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内容
建档立卡主要统计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等9大项信息。
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退伍证、转业证、复员证、军队离退休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民兵民工证;
(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该项材料应由符合条件的“三属”专门提供);
(五)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批准书;
(六)立功受奖证件;
(七)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居中彩色,无明显畸变;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为JPD,大小为20K-50K)。
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地点
浪卡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浪卡子县信访局旁)。
有关要求
(一)协助做好采集工作。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必须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配合做好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登记工作。若缺少相关重要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一律不予采集。
(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前来采集人员要严格落实浪卡子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扫场所码,并做好体温监测登记等工作。凡是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本县人员和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建档立卡采集对象暂缓采集。
(三)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要强化保密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安全保密管理,严禁泄露有关信息,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桑 珍 18189049996
王 东 18143836191
浪卡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