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通告公示

干部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022-03-11 11:31:32 来源:浪卡子县微信公众号“羊湖之声”

干部职工生育前后缴满12个月生育保险的即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材料:

1、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表(医保局领取表)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发票、出院证、清单等原始材料证明  

5、职工本人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卡

6、职工未就业配偶,除上述15项材料外需提供职工所在单位或者配偶所在村(居)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