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挂牌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挂 牌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 地 面 积 (亩)(约)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
起始 价(万元) |
增幅价(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
|
1 |
2021-01 |
浪卡子镇柯来村 |
10.7 |
工业用地 |
26年 |
25.68 |
1.00 |
5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6 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到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11日10:00时至2021年6月28日18:00时,到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18:00时(以资金划入指定帐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1年6月30日18: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凭证等有关资料。
(二)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三)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10:00时至2021年6月30日18:00时止。
挂牌地点: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报价地点: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看。
(三)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付清土地出让金,否则按违约处理,不退履约保证金。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罗桑次仁
联系电话:13989918907
户 名:西藏浪卡子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浪卡子县支行
账 号:25294001040003298
出让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浪卡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