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司法局(普法办)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了解,更好的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8月10日晚上,县司法局(普法办)召集全体在家干部,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县司法局局长杨丽菊主持。
会上,由杨丽菊同志带领大家一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章总则至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并对各章节中的部分条例进行了简要的阐述。
她要求,我局(普法办)全体干部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拓展到我局(普法办)普法宣讲工作中,坚持宣传第一,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会,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普法办)干部对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认识,提高了局(普法办)干部对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意识,强化了对食品安全宣传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