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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0-03-10 11:28:45 来源:浪卡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2月17日,我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内的菜店、超市、药店、诊所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查看了县城内超市、菜店、药店、诊所的环境及卫生情况、进货来源、食品储存条件等,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超保质期、三无产品,是否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了解了疫情所需口罩、消毒水等的供货和进货渠道,掌握药店、诊所购买退热、止咳药服药人员登记信息,同时查处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在检查中向商家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让商家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执行政府防控疫情相关措施,杜绝发生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经检查,在县城内未发现超保质期、三无产品、伪劣产品、证件不齐全等情况,并且了解到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县城内的菜店制作并发放了农产品明码标价牌,每日及时更新价格,有效确保疫情期间不发生哄抬物价、药品价格的情况,保证蔬果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平稳。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让食品药品安全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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