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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山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建议纠正浪卡子县人民政府政策文件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限制竞争有关行为的函》(山市监﹝2021﹞14号)文件要求,经2021年3月18日县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自3月18日起废除《浪卡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域内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再使用在山南市行政区范围内注册的建筑企业事项的通知》(浪政办发﹝2017﹞92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