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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 摸、排、分、整” 四项任务,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

2020-05-14 17:44:57 来源: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浪卡子县分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浪卡子县分局严格按照《山南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有序推进我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确保全覆盖。为进一步强化对固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我分局以全国第二次污染普查清查出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清单为基础,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认真开展摸底排查辖区内排污单位,经排查我县共有100家排污单位,涉及医疗机构、家具制造、砂石料加工、专业合作社、集中式环境治理、针织缝纫等14个行业类别。二是核查分类,管理类别明。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辖区内100家排污单位进行核实有无办理排污许可证,是否为实体企业,是否应发排污许可证或许可登记,是否为非固定污染源等情形,进一步明确实行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经核查,我县第一阶段梳理的19家排污单位均属登记管理;第二阶段79家排污单位中西藏羊湖天然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排污单位持有2个不同名称营业执照,实体经济则为1家。现74家中实体经济(排污单位)中71家属登记管理,1家属简化管理,1家属重点管理。三、清理整顿、严监管执法。根据《方案》要求,以“先发证再到位”原则,对我县100家(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进行分类处置。我分局以“服务为中心,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摸排核查未发现未批先建、停产类等排污单位,并与企业一对一进行现场和视频连线指导排污许可申报及登记工作。同时,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排污单位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持证守法。截止5月12日,全县取得排污许可证和许可登记的24个家排污单位,均为登记管理类。四、申报登记、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摸、排、分、整”四项工作任务,全面摸清了固定污染源底数,识别了排污单位行业类别,清理了无证排污单位,做到了排污应发尽发。在这过程中,加强帮扶指导,引导排污单位规范排污行为,为确保完成已发证行业清理整顿和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奠定基础。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加紧对全县企事业单位的依法发证和依证监管工作,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对于无证排污单位,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推动排污单位守法、规范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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